侦查系关于加强教风建设 的实施办法
发布时间:2021-10-27 作者:侦查系 点击量:
为了切实加强我系教风建设,塑造新时代“四有”好老师,打造公安教师铁军,根据学校有关的教学规章制度,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。
一、加强教风建设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公安姓党根本原则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宗旨,全面落实新时代教育为人民服务,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,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,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根本要求。通过教风建设,全面提升系部教师思想政治素质、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方法技能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实现为党育人、为警育才,培养卓越侦查人才的办学目标。
二、系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教风建设,组织动员全体教职员工为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而努力工作,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。要经常研究教学工作的新情况,制定科学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。要经常了解本系教风情况,落实听课制度,加强督促,及时沟通。每学期召开一次加强教风建设的研讨交流会。
三、每位教师应严谨治学,为人师表,注重思政引领,履行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职责,不断提高教学效果。对学生既要关心爱护,又要严格要求。
四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得出现与教学无关的言行。
五、教师应该认真备课,检查备课情况,系部每学期对所有教师的教学包进行检查。教案审查必须严把意识形态关,融入课程思政元素,教学内容应以“两性一度”即高阶性、创新性和挑战度为标准。
六、课堂教学要理论联系实际,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,不断提高授课水平,讲清重点和难点,做到因人施教、因材施教。
七、每位教师教学过程中每16学时应布置一次作业,认真批阅,做好登记。对无故缺交作业,可以适当扣除其平时成绩;对经批评不予改正的,可以建议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八、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纪律,每次上课应清点人数,做好记录。教学过程中对于打瞌睡、交头接耳、玩手机以及不专心听讲等不良行为的学生,应积极主动提醒,及时制止,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。
九、教师对所任教的课程每学期应集中辅导答疑至少一次,对基础差、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予重点辅导帮助。
十、严格落实导师制,每学期对自己所指导的学生必须面对面指导两次以上,耐心细致开展人生规划、学业规划、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教育,并做好记录。
十一、实验指导过程中,实行双指导老师的,都应该到岗指导,不得擅自离岗,要耐心细致地讲清实验过程的各个环节,随时给予学生个别指导,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。
十二、教师命题应难度适当、题量适中,评分标准合理,各题型分值不宜过高。阅卷必须认真细致,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流水作业,在规定的区域或对试卷更改的地方进行签名。学生成绩一般应呈正态分布,如出现大批量不及格的情况,任课教师可提出书面的技术调整意见,经教研室主任同意,报系教学委员会批准,方可进行技术调整;试卷批阅后连同各科期终考试的相关统计,如平均成绩、优秀率、及格率、不及格率、最高分、最低分等,经教研室主任初审签字,由分管教学的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学院,系部同时作为教学档案保存。
十三、参加监考的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考场纪律,做好考试清场、学生座位安排与调整以及及时提醒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等工作。系部将加强巡考,以杜绝作弊,保证公平竞争。
十四、指导和督促毕业区队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各阶段的任务。每月至少要听取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进展状况的两次汇报,发现问题,及时予以纠正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必须认真指导,培养学生理论思维和创新能力,确保每一位学生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(设计)。
十五、在学院开展学生评教的基础上,系部探索建立由学生代表参加的教学效果评议制度,评议内容主要包括执行课堂纪律情况、授课方法与技巧、内容更新情况、理论联系实际程度、学生反映和考试相关统计情况等,并将评议结果通过一定的途径反馈给教师本人,促进教师改进授课方法,提高授课水平。
十六、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,帮助学生提高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。大力开展学生进开放实验室、教师办公室等活动,积极参加各项竞赛以及学校各项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等。
十七、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