侦查系学术沙龙章程
发布时间:2020-11-02 作者:侦查系 点击量:
第一条 为促进“侦查学术沙龙”(以下简称“沙龙”)科学、有序运行,规范沙龙的各项工作,提升沙龙的质量和水平,特制订本章程。
第二条 沙龙的目的旨在搭建学术交流平台,让不同专业方向的教师在经验交流和互动探讨中碰撞思想、分享知识,养成侦查意识,增强侦查思维,树立侦查精神,浓厚学术氛围。
第三条 沙龙成立理事会,负责沙龙的组织实施、资料汇编和宣传报道。理事会成员如下:
理事长:赵幼鸣
副理事长:黄亦飞、蒋剑云、孙展明
理事成员:熊英灼、谢佳缙、潘庆娜、田元、马滔、周峰
第四条 原则上,每个月第一周的星期二下午或者晚上举办一期沙龙,举办地点为侦查系会议室。
第五条 沙龙以教研室为单位,每期确定一名教师为主讲人参与。
第六条 沙龙主讲内容范围要体现学科发展的最新进展,有针对性地探讨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中出现的问题,并提出对策或建议。主讲内容范围主要包括:
(一)侦查学、禁毒学理论研究前沿;
(二)侦查、禁毒理论和实务界面临的有争议或热点问题;
(三)侦查、禁毒方面的典型案例剖析;
(四)教学改革研究与探讨。
第七条 沙龙依次由主持人介绍环节、主讲人发言环节、自由讨论环节和沙龙总结环节等四个环节组成。
第八条 沙龙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,介绍本期沙龙主题、主讲人等,负责维持沙龙秩序,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第九条 沙龙主讲人须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确定主讲专题;
(二)查阅收集文献资料,制作专题PPT;
(三)沙龙举办前三日,将文献资料和专题PPT交理事会审核。
第十条 主讲人总计发言时间为45分钟,最长不超过60分钟。
第十一条 自由讨论环节由两名教师进行点评,点评教师由理事会负责安排,每名教师点评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点评结束后,参与教师可自由发言,一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。
第十二条 沙龙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做最后总结。
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,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