侦查系副主任岗位职责
发布时间:2012-06-08 作者:admin 点击量:
第一条 副主任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协助系主任工作。分管教学与教研、科研工作。安排、实施、布置本系教学和教研、科研工作范围内事务。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。
第二条 负责制订有关教学、教研、科研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教学文件、参与制订本系年度工作计划、发展规划。
第三条 负责对教学工作的布置、检查和总结。组织听课、评课,检查教案、教学进度及收集学生与同行的反馈意见。指导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。根据教师业务能力和课程质量要求分配调整教师教学工作。
第四条 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,提出相应进修送培计划。负责教师业务考核,提出教师推优评先。
第五条 负责提出学科、专业建设,开发计划,拟定专业的课程计划、教改计划和实施计划。确定教师课程安排和外聘教师人选。
第六条 拟定教研、科研计划,主持开展教研、科研活动,组织教研、科研成果申报,总吉教研、科研经验,并提出奖励办法,决定奖励对象。
第七条 负责系的资料建设与资料管理,负责安排警官培训中心、继续教育部等课外办班的课程、教师和有关的管理工作。
第八条 协助党、团组织开展工作,完成系主任安排的有关工作。当系主任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,副主任代理系主任履行负责全面工作的职责。